为深入挖掘长泰“福”文化内涵,统筹推进长泰“福”文化宣传推广和文创活动,全方位讲好“福”文化故事,决定组织开展长泰区“福”文化创意设计大赛,引导人们体悟新时代的幸福底色,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福”文化、参与“福”文化、乐享“福”文化、发展“福”文化的浓厚氛围,加快推进长泰“福”文化产品创意设计与开发,不断促进“福”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着力打造长泰“福”文化标识体系,助力“文化长泰”建设。

一、大赛主题

长泰区“福”文化创意设计大赛

二、主办单位

中共漳州市长泰区委宣传部、漳州市长泰区融媒体中心

三、参赛范围

全国范围内的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机构、院校、设计公司、设计师、艺术从业者、工艺美术师、非遗传承人、手工艺制作者、发明人、专利持有人、学生及个人等均可参赛,可单独参赛亦可联名参赛。

四、大赛流程

1.作品征集: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30日

2.作品评选:2022年12月

 

五、作品类别

(一)“泰有福”文创作品

以产品创新设计为主,依托“福”文化和长泰特色人文、景观、非遗、旅游、民宿等素材相结合,融入吃住行游购娱有关的文化创意旅游商品,创作设计与打造具有长泰特色文化的日用产品、文化旅游伴手礼等创意产品。作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纪念品、工艺品、办公用品、生活用品、潮玩手办、包装装饰等文创伴手礼,可提交单一或系列作品。

(二)“泰有福”文化景观作品

通过“福”文化与景观美学的碰撞融合,设计制作出准确表达和反映“福”文化,并具有长泰鲜明城市特色的文化雕塑、文化景观小品以及沉浸式体验的文化景观等。作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雕塑、牌楼、绿化、造景、壁画、廊道、喷泉、幕墙设计及灯光亮化设计等。

六、参赛作品要求

(一)参赛要求

1.初评

(1)初评以电子版为主,不要求提交实物作品。

(2)提交要求如下:

①文创作品类:每件参赛作品需不少于3张高清效果图,文件统一为JPG格式,版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信息:作品名称、设计思路、亮点特色、尺寸详情、工艺材质、受众定位、必要的结构图及设计说明(300字内)等,版面大小为A3(29.7cm×42cm),横构图,分辨度300dpi,单张图片大小不低于1MB且不超过10MB。

②文化景观作品类:每件参赛作品需不少于3张高清效果图,文件统一为JPG格式,版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信息:作品名称、设计思路、亮点特色、尺寸详情、适用场景、工艺材质、受众定位、必要的结构图及设计说明(300字内)等,版面大小为A3(29.7cm×42cm),横构图,分辨度300dpi,单张图片大小不低于1MB且不超过10MB。

(3)所有类别单件作品提交图片不超过5张,系列作品提交图片数量不超过10张,图片需多角度展示作品,尽可能体现作品全貌,作为线上初评及宣传推介使用。

七、作品报送要求

本次大赛采用线上报名

1.参赛对象长泰福文化文创大赛投稿网站xiehui.aponds.com 注册/登陆后,在大赛专题页中,可进行在线报名、提交作品。同时,可以通过“新长泰微新闻”微信公众号、长泰新闻网、长泰政府网查看了解长泰区情和大赛的相关情况。

2.组委会将通知提交实物作品(文化景观作品类参赛作品提交设计稿件打印图纸即可,下同)。实物作品原则上不予退回,邮寄实物作品产生费用由参赛者自理,组委会一律不接收到付邮件。实物作品寄送地址: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县后路18号(长泰区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18020668086。

八、奖励办法

大赛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在每个参赛类别中评选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和优秀奖10名,并颁发奖金及获奖证书;获得组织促进奖及入围的,颁发荣誉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由主办单位联合颁发。两个类别获奖的奖项分别为:

金奖1名,奖金20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银奖2名,奖金10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铜奖3名,奖金5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10名,奖金1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根据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高校、行业协会的组织工作和作品获奖实际情况,设置组织促进奖若干名。(以上奖金均为人民币税前金额)

九、注意事项

1.参评作品须实名投稿,杜绝抄袭。原则上已参加过国内同类评比活动已获奖的作品不得参加本次评选活动。所有入围作品根据通知提供实体样品或最终成果方可进入终评,样品归主办方所有,由承办单位负责保管,活动后原则上不予退还。(如有特殊贵重作品成品要求退还的,请提前通知承办单位,自行承担物流相关费用)。

2.参赛者应对参赛作品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或外观设计专利等知识产权,作品不得侵犯任何一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凡参赛作品侵犯任何一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如参赛者剽窃作品、窃取商业秘密等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负,且大赛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参赛者出现任何知识产权的法律纠纷,与大赛主办方(包括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承办单位,下同)无关;若因此给权利人、大赛主办方造成损害的,侵权方应当承担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责任。

3.参赛者须按要求完整填写单位或个人信息,信息错填或未填写联系方式导致无法联络的,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4.以个人名义参赛的,参赛个人须有良好信用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行为人;以企业名义参赛的,参赛企业近2年内未因违反纳税规定被行政处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自然人股东未被列为失信行为人。参赛企业和个人,需明确承诺不存在可能对本次大赛产生不利影响的未结诉讼。

5、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属于参赛者,但大赛组委会拥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开展示、结集出版和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展览及其必要的复制等权利。

6.优秀作品后期开发方案、合作模式,有意向的参赛单位或个人可与大赛承办方具体协商,包括产品销售收益分成、知识产权交易等形式。

7.参赛企业和个人应自觉维护赛事良好形象,对赛事活动组织、作品评选工作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向大赛组委会实名反映,但不得擅自通过网络平台和自媒体发布。否则不论处于赛事活动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并不再受理其以后参加相关主办方举办的赛事活动。

8.参赛者应全面了解本次大赛规则,凡提交参赛作品,视同已全面了解并接受大赛规则,自愿受其约束。

大赛投稿网站

https://xiehui.aponds.com/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