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竞争中,谁拥有品牌,谁就拥有市场主动权。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是实现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效益的重要抓手。
1、应征名称须符合《商标法》要求,主题要突出、新颖独特、涵义共鸣、联想准确、通俗易懂、易于传播、切合地域特点、利于法律保护;
2、应征名称及宣传标语要求符合儋州的产品特点、产地优势以及品牌调性,覆盖全市域、全品类、全产业链,便于记忆、地域性突出、推广性强;
3、结合本地地域文化,充分体现儋州的生态性、民俗性,具有民族特色、人文历史和产品核心竞争力等特点;
4、应征者须对作品名称和宣传标语的构思背景、设计理念和推广意义等内容作出文字说明和阐述;
5、所有来稿作品均须为本人原创的作品,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得照搬或套用已有的徽标创意。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等奖一名,给予8000元奖励;
三等奖一名,给予5000元奖励;
入围奖五名,给予1000元奖励
所有获奖者均可获得精美礼品1份,并颁发证书。(备注: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
文件命名:儋州市公用品牌标识征集+单位/作者+联系方式。
投稿邮箱:dzsnyj@163.com
联系方式:18189852981
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说明。应征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应征者可在截止日期前进行修改补充。
1、专家审评。组织专家从征集作品中,遴选出20个优秀儋州市农产品公用品牌名称及宣传标语作为入围作品(该项得分占总成绩的80%)。
2、网络评选。将遴选出的20个儋州市农产品公用品牌标识及宣传标语入围作品,通过网络展示,并接受网络投票(该项得分占总成绩的20%)。
3、终审。组委会进行终审,按“专家审评占比80%”+“网络评选占比20%”两项得分计算出总分,最终得出评选结果。
4、公示。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结果(公示5日),接受社会监督。
5、公布。最终结果将在线上发布和海南省主流媒体公布。
2、对本次活动获奖的作品版权、著作权等一切权益归征集方所有。征集方综合专家意见,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完善;有权对所有获奖作品复制、出版(含电子出版)、展出、推广、使用等。获奖作品不得再次从事参赛、应征、转让等行为。否则,征集方有权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凡投稿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所提交的有关资料和文件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凡参与本次征集活动者,均视为已熟知上述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