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形象标识是城市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扎实推进文化强区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打造东川区城市品牌,提高东川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东川城市形象标识(logo)。具体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2月6日止。
二、征集内容
东川城市形象标识(logo)。
三、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关心、支持东川经济社会发展的自然人、专业设计机构、文创企业、行业协会、高校等均可以个人、团体或单位名义应征投稿。
四、主办单位
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宣传部
昆明市东川区文化和旅游局
五、作品要求
(一)创作要求
城市形象标识(logo)设计要突出东川区域特色、文化精髓和人文风貌,要体现东川悠久的铜文化、红色文化、农耕文化、民俗文化等历史文化底蕴,反映积极向上的城市时代精神,有充足形象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形象高雅美观、形式简洁明快,易于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认同。
(二)设计要求
应征作品应采用彩色图形设计,主题突出、创意新颖、寓意贴切、通俗易懂,富于视觉感染力和冲击力,图形符号功能要强,易于识别、宣传推广,适合在各种载体和场景中制作应用,适合于各类媒体传播介质上使用。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不得与其他城市形象标识雷同或相似,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三)格式要求
形象标识(logo)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300字以内),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logo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M。
六、奖项设置
由主办单位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综合设计理念、呈现效果等最终评选出城市形象标识(logo)入选作品1件,奖励人民币6000元;入围作品4件,每件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七、作品评选
征集活动截止后,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将邀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终评。
1.初评。对作品进行初评筛选,初评不设入围数额比例,以实际作品质量为准。
2.复评。对初评入围作品进行复评,评选出5件入围作品,并对入围作品进行版权复核和注册查询,对不合规的作品进行剔除。
3.终评。对复评入围作品进行终评,并综合网络投票意见,评议选出入选作品1件(如无合适可采用作品,则空缺),最终结果将在“东川发布”和“东川新闻”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
八、征集方式
1.投稿作者请在“东川发布”和“东川新闻”微信公众号下载《东川城市形象标识(logo)征集报名表》,填写并签名盖章后,以拍照或扫描成jpg或pdf格式,连同作品一起提交至指定投稿邮箱。
2.投稿作品发送至指定邮箱:dcxcbwhwyk@163.com,邮件名称统一格式为“东川城市形象Logo应征+应征者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871-62128474)。
九、声明事项
1.应征作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作品必须是投稿者的原创,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无抄袭仿冒等侵权行为,并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权利,凡违反上述要求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励将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2.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评选入围,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署名权、商标权),主办单位有权对参征作品进行修改、发表,有权要求应征者将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办方的要求修改完善,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3.参与应征者作品在此次评审结果公布前不得将作品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或参加其他类似大赛或活动、不得将参赛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
4.奖励均以人民币形式支付,奖励为税前金额,入选作品与入围作品奖励不累计发放。所有应征作品无论使用与否,一律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
5.以单位、团体、组织等名义应征的获奖者,奖励由第一创作者或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
6.若有内容相同的应征作品,以首先到达征集邮箱者为准。
7.如因应征作品存在权利瑕疵或其内容虚假、非法、不正当,或任何其他不合理原因而产生的法律纠纷、或造成第三人损失的,与活动及活动组织者无关,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9.东川区城市形象标识(logo)征集未尽事宜,由中共东川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附件:东川区城市形象标识(logo)征集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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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文化和旅游局